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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8日起,新冠感染无需隔离,若请假企业将按病假工资支付!【劳动雇佣】

经国务院批准,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再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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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我们认为:

1.自2023年1月8日起,新冠感染的员工,可以带病上班而无需居家隔离。

2.自2023年1月8日起,员工若新冠感染的,可以向公司提出请假,公司只需要按照公司自有的请假规定进行管理。

3.自2023年1月8日起,员工若新冠感染需请假的,公司按照病假工资向员工支付请假期间的酬劳。《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四条:“劳动者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疗,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病伤假期工资。用人单位支付的病伤假期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目前新冠肺炎期间劳动关系指引文件依然有效,尚有许多不确定性问题存在,近期政府是否会相继废止过往指引文件或者有新的衔接文件出台?我们将会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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